各系、各用工(gong)單位:
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更好地組織開展學生勤工助學活動,根據我院《山東職業學院學生勤工助學管理實施辦法》以及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財政廳轉發教育部財政部關于印發《高等學校學生勤工助學管理辦法(2018年修訂)》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現將2018年秋季校內勤工助學固定崗位設置及做好新一輪勤工助學工作安排如下 :
一(yi)(yi)、新(xin)一(yi)(yi)輪勤(qin)工助學固定崗位設置(zhi)
根據學院實際情況及各用工單位報送的固定崗位設置申請,經領導審核批準,2018年秋季學期校內勤工助學固定崗位為260人崗。
二、新一輪勤工助學工作安排(pai)
1、2018年10月29—11月1日,各用人單位崗位管理員登錄學生工作信息系統填寫用工需求,詳細說明崗位描述、崗位人員要求、面試時間地點、錄取人員報到時間地點。
2、2018年11月2—5日,各系通知有意愿參加勤工助學的貧困生登錄學生工作系統提交崗位申請(申請時,按用人單位的要求及時參加面試, 11月14日前后參加面試的學生登錄學工系統查看錄取結果。
3、2018年11月15日-17日,新一輪上崗學生與各用工單位聯系報到。各用工單位組織上崗學生進行統一的崗前培訓和簽訂勞動協議。培訓內容包括崗位要求、工作職責、工作內容、勞動紀律、職業道德及學校相關文件規定等;并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備案。上一學年安排勤工助學人員工作到11月15日。
4、各用人單位于每月18日前根據學生勤工助學的表現通過學工系統進行酬金管理,學生工作處按照用人單位提交的酬金金額支付學生報酬。
5、各用工部門聘用學生原則上必須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特殊崗位招聘學生要求在80%以上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不符合要求的部門學生處不予支付學生工資.
6、各用人(ren)單位根據勤工(gong)助學人(ren)員的工(gong)作表現進行嚴格考核,需每月16日-18日按學生的出勤情況在學工系統進行考核。學生處將不定期的對各部門所設崗位進行檢查,對于長期曠工的崗位,學生處予以取消崗位,同時取消該部門申請勤工助學崗位的資格。連續兩月(yue)考(kao)核不(bu)合格的學(xue)生將被退崗(gang),退崗(gang)與(yu)新增人(ren)員(yuan)需經學(xue)工系統(tong)報學(xue)生工作處同意,未經學(xue)工系統(tong)流程私自調換人員的學生處不予支付學生報酬。
7、由于個別崗位屬技術崗位,符合技術要求的非貧困生無法在系統上申請崗位,用人單位可填寫《2018-2019學年勤工助學非貧困生崗位統計表》,于11月13日前上報報學生處,由學生處統一在學工系統添加。
[非貧困生崗位數≤用人數-貧困生崗位數]
三、相關要求
勤工助學工作是高校學生資助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培養學生綜合素質、教育學生自立成才的重要平臺。各系、各用工單位要切實加強對勤工助學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職業素質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職業道德,幫助他們樹立正確的勞動觀,充分發揮勤工助學的育人職能,認真做好新一輪勤工助學各項工作。
學生工作處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