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ze):負(fu)責(ze)學校發展規劃編制(zhi)及實(shi)(shi)施管控、牽頭重(zhong)大項目申報和實(shi)(shi)施、開展改革發展政策研(yan)究與咨詢等工作。
1.貫(guan)徹落(luo)實國家(jia)有關發展規劃的方針、政策和(he)法(fa)規,全面負責組織制定學(xue)校中長(chang)期發展規劃,負責檢(jian)查、督促(cu)、協調和評估規劃的落實。
2.指導各院部(bu)制定本單位中(zhong)長期發展規劃,檢查、督促(cu)、協調和評估規劃的(de)落實。
3.組織有關部門擬訂學校專項規劃,負責檢查、督促、協調和評估規劃的(de)落實。
4.牽(qian)頭申報省級及以(yi)上重大項目(mu)(mu),制定方(fang)案,檢(jian)查、督促和(he)協調項目(mu)(mu)實(shi)施(shi)。
5.開展(zhan)政策研究和學校重(zhong)大(da)決(jue)策調研,為學校政策提供(gong)方案設計(ji)、政策建議和決(jue)策咨詢。
6.追蹤分析(xi)國內外(wai)一流職業教育院校的發展狀況(kuang),為學校決策(ce)提供借鑒(jian)。
7.整理學校基礎數(shu)(shu)據,審核對外(wai)發(fa)布的數(shu)(shu)據,完(wan)成(cheng)相關(guan)統計報(bao)表(biao)的上報(bao)工作。
8.完成學校及(ji)上級部門交(jiao)辦(ban)的其他(ta)工作。